该政策允许获得一等功或更高奖励的文职干部提前晋升级别或提高职务等级的工资待遇,并且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可以自愿申请服现役,并享受优先录用的政策。
对于获得一等功或更高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允许提前晋升级别或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工资待遇。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等。
军人一等功家庭成员待遇政策
军人一等功是指在军事行动中,立下了卓越功绩的军人。而军人一等功家庭成员待遇政策则是指对于军人一等功家庭的成员,国家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所提供的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军人一等功的子女可以享受以下优待:
1. 在就学方面,学费减免、生活费补贴;
2. 在就业方面,优先推荐就业;
3. 在医疗方面,优先享受医疗待遇。
此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还规定,军人一等功的遗属可以享受以下优待:
1. 在就学方面,学费减免、生活费补贴;
2. 在就业方面,优先推荐就业;
3. 在医疗方面,优先享受医疗待遇。
另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还规定,军人一等功的子女和遗属可以享受以下优待:
1. 在就学方面,学费减免、生活费补贴;
2. 在就业方面,优先推荐就业;
3. 在医疗方面,优先享受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军人一等功家庭成员在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均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功绩的肯定和尊重。
本文介绍了军人一等功家庭成员的优待政策,包括在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功绩的肯定和尊重。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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