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合同的普及可以促进用人单位就业的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权利
购买社会保险不仅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享有的劳动权利,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国家的法律义务,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协商一致不会解除该责任。因此,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并可因此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法定购买是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一般而言,是指自雇佣之日起按时足额支付。一般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本人实际工资按规定比例支付的款项,按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当其工资过高时)或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当其工资过低时)支付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规定时间的工作依法属于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假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具体而言,如果安排工人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则应向其支付不低于其工资15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假的,支付不低于其工资的200%;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其工资不得低于其工资的300%,并且不得以补假代替加班工资
此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员工带薪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依法享受年休假。如果雇主拒绝安排年假,应支付不低于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如果雇主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或根据上述规定安排年假,雇员可因此随时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相关待遇照常支付
4.在下列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的
(3)(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订立的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八)经济性裁员(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雇主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工人可以要求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标准的经济补偿
2.如果雇主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额外的25%的补偿
3.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全额经济补偿外,还应按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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