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后是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的,因此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和劳动者续签的话,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是不违法法律的规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对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的话,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那就是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劳动者的损失的。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彻底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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