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屋确权的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以下内容:1、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2、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按地方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3、违法用地不能进行确权登记。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
湖南农村房屋确权政策规定的内容有很多,以下列举了几点:1、农民在农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宅基地超过一处以上的;3、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4、村集体以外的人员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
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第三部分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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