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个税计算方法是应发工资减去个税和社保费,而新个税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新项目,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乘以相应的个税税率表即可。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主要包括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5000元/月(60000元/年)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或1200元/月扣除。
新个税起征点后工资及年终奖金税金计算方法
2019年1月1月,在我国个税起征点调节为5000元,依照新个税起征点,应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以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应交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放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交税额
注:
四金(也称“三险一金”)就是指本人担负的基础养老保险金(费)、医保金(费)、失业金(费),及其按省部级政府部门要求规范交纳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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