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写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不能出现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2、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来违规操作暗地里做出拖欠劳动者工资或应得奖金的行为。
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中有提到类似的问题,意思大概为如果劳动者拿着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去向法院起诉的话,其中不牵涉到其他矛盾关系的话,那么就会被法院视作为拖欠工资,会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来受理。
所以对于拖欠工资的案件,劳动者首先应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那么应该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公司一直拖欠工资的解决方式
如果单位出现拖欠工资,那么需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
第一,劳动者可以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劳动者可以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工作维持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然后行政部门会排人员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则会责令期限内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如果说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旧没有发工资的话,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方除了需要支付期限内规定的工资等报酬以外,超过期限未支付的部分还会责令用人单位安照应支付的金额的百分之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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