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的文件及费用】
●业主身份证
●已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本(非按揭业主)
●购楼发票、付清楼款证明(非按揭业主)
●已公证的按揭合同(按揭业主)
●契税款及办证费
【办理流程】
●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楼盘竣工入伙后可以办理产权证;
●按揭业主必须委托我公司办理,非按揭业主向我公司借取其余两份合同后,自行往国土局办理房产证及缴费;
●须业主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经公证的委托书办理;
●按揭业主房产证由按揭银行领取;
●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按揭业主委托我公司办证需缴手续费300元/户;
●在房产证办妥之前,业主如更改联络地址、电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引起的责任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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