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审批
受理机构
工资福利科
办公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
办理地点
咸阳市政府八楼829室
联系方式
内容概述
政策依据
陕人发(2006)1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陕人发(2006)1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陕人发(2006)147号《
标准规范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新进人员的工资审批程序新参加工作人员、调入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战士,在编制部门办理上编手续后,由接收单位承办工资业务的工作人员持分配(调动)介绍信或军转办、安置办开具的安置介绍信以及经人事局盖章的调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编制部门主管业务人员盖章签字)、申报工资文件、上报盘、工资审批表(一份)、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五份)办理确定工资审批手续。军队转业干部还必须带部队开具的工资介绍信及转业干部退出现役履历表,调动人员需带职务变动的有关资料。审批后,备案存查。2、职务晋升人员的工资审批行政职级变动,晋升职员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及技术工人晋升等级,需持组织(人事)部门任职文件及经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下达批准的职数三联单,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数审批表,市人事局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聘任审批表及工考办盖单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报工资文件、上报盘、工资审批表(一份)、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五份)办理工资变动审批手续。审批后,备案存查。3、正常晋升工资标准、三年优秀奖励工资审批程序由单位主办工资业务人员,持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材料(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需带经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签字的考核结果)、申报工资文件、上报盘、工资审批表(一份)、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五份)办理工资变动审批手续。审批后,备案存查。4、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奖励工资的审批程序由单位主办工资业务人员,持表彰奖励的文件,有关证书原件及申报工资文件,工资审批表(一份),工资报批名册(一式五份)送市人事局工资科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审批后,备案存查
办事流程
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咨询服务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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