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8号)
二、申办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
三、申办材料
(一)退休申报函;
(二)《退休报批表;
(三)个人档案;
(四)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理程序
(一)报经主管部门审核。
(二)报工资福利科审批。
五、办事时限
7个工作日
六、承办部门及地址
资阳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市政府2号楼7楼0731办公室)
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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