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期限如何确定?
时间:2023-07-17 14:01:38 41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结束之后的三十天内仍未结算工资就算拖欠工资。

单位需要在三十天内结算工资,超过的则算拖欠工资。一个月是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不按期、或不足额支付皆算拖欠工资。若遇到节假日,则需要在提前的最后一天工作日支付。例外情况是,如果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确实资金困难,可合理延后。

拖欠工资的一般情形有以下几点:

1、签定的有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工资日计算,拖欠一天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没签定劳动合同,则按照公司每月的财务日计算,通常都是每月15号发工资,则15号为发工资日;

3、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4、可以把实际情况给老板说一下,还不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答对投诉,同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多长时间算拖欠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可能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不管怎么样来说,肯定是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否则就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所以可以采取报警的处理方式,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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