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是没有时效的。
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责任及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企业应当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在约定期限内(每月15日前)通过与社保经办机构约定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员工不肯买社保企业能同意吗?
员工不肯买社保单位不能同意。
作为用人单位来说,不管劳动者是否愿意交社保,用人单位都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缴纳社保是企业不可免除的法定义务,缴纳的费用根据当地的社保缴纳基数来确定的。如若企业同意员工要求不缴纳社保,就极有可能因此承担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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