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劳动和建设部门共同迎接遵义市建筑企业“领导”:从今年4月1日起,凡在遵义市范围内承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3%,并支付保证金。施工企业不支付担保金的,应当支付建设工程总造价的1%-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办妥工程相关手续,农民工工资问题是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之一。遵义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防止和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p>据了解,遵义市所有承担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都要建立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基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基金。保证金将存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银行账户,这将被企业用来垫付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悉,对于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主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工程相关手续。同时,查实企业有重大拖欠、扣薪行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事件,提供虚假的工资支付证明材料的,由劳动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由劳动部门提出意见,建设部门暂停或取消招标。对资金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对拖欠、扣减农民工工资,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施工企业,停止办理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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