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拒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支付拖欠报酬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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