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前提:员工同意《劳动法》第41条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天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但在保证员工健康的情况下,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司需要与员工协商安排加班,因为加班会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只有员工愿意,才能安排加班。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无权强迫员工加班。休息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七十一条规定,协商是企业决定的程序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劳动部实施国务院工作时间规定的办法》第七条外),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和职工协商。经协商,企业可以在劳动法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有权拒绝。如果由此产生劳动争议,可提交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解决
我们通常安排员工加班。我们从不与员工谈判。员工加班也很听话。我们如何解释
事实上,如果员工接受您的安排并加班,这意味着该员工已就其实际行为与您达成一致。很容易理解
此外,《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法定最高加班时间,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然而,在劳动争议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只关心公司是否支付了加班费和加班费。是否超过法定最长加班时间与裁判员无关,由于行政处罚由劳动监察部门控制
员工拒绝加班是否会受到处罚或被解雇
员工在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有权拒绝公司安排的加班。公司处罚或解雇拒绝加班的员工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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