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申诉的对象与申诉范围不同,申诉状针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而申诉范围则包括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期限限制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申诉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
区别:申诉的对象与申诉范围不同。申诉状针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而申诉范围则包括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2、期限限制不同。3、提出的主体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申诉状的性质、作用、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写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申诉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
申 诉 范 围 与 期 限 限 制 的 区 别
申诉范围与期限限制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申诉范围指的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而期限限制则指的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因此,申诉范围与期限限制都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共同构成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框架。
区别在于申诉的对象与申诉范围不同,申诉状针对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而申诉范围则包括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期限限制也不同,申诉状的提出需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而上诉状的提出则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申诉状的事实和证据必须绝对真实可靠,而申诉范围和期限限制则是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中两个不同但相关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