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并可要求按下列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吗
1、公司拖欠工资三个月是否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要看是否符合无故拖欠工资的条件。
2、所谓无故拖欠工资就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在工资支付的期限内没有按时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情况。
3、因为下列原因拖欠三个月工资的则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拖欠工资的,这个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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