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拟聘用根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临时人员时,由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说明所需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到岗时间、持续时间及日工资标准等信息,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将申请转到人力资源部,并填写《临时聘用员工登记表》(附表6)。
2、用人部门按临时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上报考勤,由人力资源部核发工资。
3、临时员工的工作结束,用人部门应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招聘临时工怎么写
写明:什么单位招聘,招聘什么岗位,招聘条件或要求,人数,工资福利待遇,招聘时间,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例:
招聘临时工
本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急需招收XX(工种、岗位)临时工X名,要求:XXXXXXX,XX学历,XX岁以下,男女不限,待遇面议,有意者请前来本公司报名。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人:XXX
报名地址: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招录未辞职员工有何风险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劳动者时应当注意审查劳动者的背景。这里的背景包括劳动者的自然条件和工作条件,其中自然条件包括劳动者的学历、履历、年龄、健康状况等;而工作条件包括劳动者是否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是否订立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等。
用人单位招录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要是基于两种原因:其一,用人单位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审查义务;其二、劳动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用人单位被欺诈的。
出现上述两种情形的,首先,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其次,因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导致原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应当对原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再次,如果是因劳动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新用人单位受到欺诈的,虽然新用人单位需要对原用人单位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但对于新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赔偿原用人单位的损失和因招录失败导致的经济损失),其可以向存在主观欺诈的劳动者追索。
对于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事实的存在,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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