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3、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4、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是和员工的工作年限直接挂钩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点:如果是公司主动终止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且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赔偿的情况,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双方协商确定经济补偿方案的考虑因素主要为:
1、法律规定的裁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最主要的参考依据;
2、对于没有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3、对于因工负伤、医疗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者法律规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裁员,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应当格外慎重,或给予额外经济补偿;
4、对于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结合劳动者工作性质、收入水平、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的难度确定经济补偿方案;
5、对于已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处于劳动争议程序的劳动者,结合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性、劳动争议双方胜算合理确定补偿比例;
6、对于工资水平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协商时需要考虑实际工资与法定工资上限的差额;
7、对于与公司签定过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方案和裁员经济补偿需要综合考虑。
三、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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