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女性因生产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期间,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生育津贴可以个人申请,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申请人累计缴纳一年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两种方式支付,一种是支付其单位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期限不少于九十八天;另一种是支付员工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可以赔偿吗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可以主张赔偿。
首先明确孕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资赔偿并要求赔偿生育津贴。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赔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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