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是以工作日为准的加班费是月工资除以21.75,再除以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乘以1.5倍的加班费。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再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起诉到法院。
一、小时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如下:
1.工作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1.5;
2.双休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2;
3.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加班费=月工资÷21.75÷8×3。
二、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加班不给加班费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仲裁等方式解决,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给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年终奖金能否代替加班工资
年终奖金不能代替加班工资,年终奖和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支付倍数,用人单位发放的年终奖不能用于抵充加班工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假日期间,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应事先征得工会和员工的同意,不能强行命令员工加班,除抢修、救险、救灾等法定情形外,劳动者对于单位安排的强制性加班有权予以拒绝,以维护自己法定的休息权。个别企业以劳动者不同意节日加班安排为理由,扣减工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单位发放的年终“红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并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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