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参考文本》中,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可是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企业须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决定的临时性放假。按企业办发文,各部门参照执行,放假期间视同员工正常出勤。
事假。职工因故请事假(无薪),须事先书面请假,由部门主管核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全年事假不得超过15天。
关于法定假,共11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春节与国庆各三天,均为带薪假期)。
部分职工法定假日。包括: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企业群团组织可开展公益休闲等活动;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休息时,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遇公休日不另补假。
医疗期。企业实行医疗期制度。员工因病(除打架斗殴外)确需停工治疗,应凭市社区(或乡镇街道)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若医疗期累计超过其法定年休假标准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试用期内员工在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待医疗期结束后,延续计算。
紧急假。员工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应请同事、家属、亲友、联系人以电话或当面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代为办理申请给假。
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父母分居两地,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条件(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加半个白天),享受探亲假。
病假。企业实行医疗期制度。员工因病(除打架斗殴外)确需停工治疗,应凭市社区(或乡镇街道)以上医院证明,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若医疗期累计超过其法定年休假标准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工伤假。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据部门主管签证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企业依法提供工伤医疗和工伤保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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