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制度是国家关于文职官员的考选、考察、奖惩、待遇、培训、流动、退休等方面的体制和规章制度。现代文官制度是首先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在民国时期引进中国,由文官制度脱胎而出的公务员制度今天也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所采用。建立健全的文官制度或公务员制度,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遏制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晚清所承继的古代文官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有巨大的差异,正是在对传统文官制度进行扬弃的基础上建立了现代文官制度。了解近代史上文官制度的利弊和经验教训,分析传统文官制度与现代文官制度的本质差异,回顾文官制度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可以为我们今天建立健全的现代文官制度或公务员制度提供历史的借鉴。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文官制度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少西方学者认为中国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建立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官制度,但我们认为只是到了隋文帝时期(公元589-618),考试制度得以完善。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秀才)的制度建立起来,那么,隋朝是中国文官制度的起点。在美国,1883年颁布了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彭德尔顿法案》(PendletonAct)。《彭德尔顿法案》主要有3个特点:其一,要求公务员政治中立;其二,严格禁止公务员腐败;其三,公开、竞争考试。一个世纪之后,中国于1993年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学者论证,英国于19世纪中叶建立的文官制度,借鉴了中国文官制度(科举制度)的精髓;而美国的文官制度,无不受中国文官制度直接或间接(通过英国)的影响。在文官制度当中,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对现代文官制度的建立可谓影响深远,中国古代科举制是封建社会中政治录用的典范,科举制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精英的遴选机制对近、现代各国政体中的文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具有直接的、深刻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古老的科举制仍然具有其现代意义。解读科举制,理解科举制的现代性,首先涉及到政治录用中二难选择问题——政治体系在遴选权力精英时所要解决的双重标准的统一问题,即政治标准与业务标准双重对象化的统一。这始终是各种政治体系在进行政治录用时都必定要遇到的一个基本问题。科举制的现代意义就在于:它曾近乎完美地解决了在政治录用中运用政治标准与业务标准衡量对象时所产生的矛盾,原则上使每一个录用的对象——权力精英的个体能够同时符合双重标准,从而成功地解决了政治录用中的二难选择问题。这对于我们现代公务员制度进行反思,合理继承传统文官制度与西方现代文官制度的精髓,对公务员制度进行完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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