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员工遭遇辞退需赔偿,服装公司因不服仲裁委裁决,一纸诉状将6人起诉至济阳县人民法院。后经法律服务所副主任陈XX协调,服装公司撤诉,并将14万余元赔给6名当事人。
不满公司扣薪讨说法14人合同期内遭辞退
2014年10月下旬,济阳县某服装公司以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14名员工集体辞退,然而在被辞退的员工中,以王某为代表的6名农村妇女,都与该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她们对于公司的辞退理由不服,遂向济阳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经依法审理,查明这6人与该服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仍在合同期限内属实,最终裁决该公司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要求该服装公司依法支付王某6人欠发的两个月工资和两倍经济赔偿金。
然而,该服装公司对于仲裁委的裁决不服,认为王某等6人存在罢工行为,将此6人告上了济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公司损失90万余元。
法律服务站伸援手6人获赔14万余元
我们明明是受害者,怎么我们反而成了被告。对于该服装公司提起的诉讼,王某6人表示很不理解,她们找到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站济阳法律服务所请求帮助。该法律服务所副主任陈XX受理了此案。经了解得知,服装公司集体辞退员工,源于该公司称,多发给员工200元的工资,要在次月将这笔钱扣除。从而引发了多名员工的不满。以王某为代表的14名员工来到公司办公室讨要说法,被晾在办公室。由于公司不给明确的说法,这14名员工对公司的做法表示不满,最终该公司将这14名员工集体辞退。
陈XX先后多次与该服装公司进行交涉,并告知《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由于这6名员工均在合同期内,该服装公司的做法,即使最终法院判决,最终结果也会与仲裁委的裁决基本一致。2月9日,服装公司与王某六人达成协议,同意按照劳动仲裁委的裁决书履行支付工资和赔偿金义务,并撤回了起诉。王某六人最终在春节前得到了欠发的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共计145915元。
没想到有这么满意的结果,亏得听了你的话,不然我们就泄气了。王某向陈XX表示感谢,没想到处理得这么圆满。
法律知识缺乏是道坎维权成本高昂
陈XX告诉媒体,目前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时存在诸多弱势因素。虽然有部分农民工知道运用法律武器维权,但绝大多数农民工仍属于体力型和传统经验型农民。由于外出农民受认知能力的限制,导致依法维权知识普遍缺乏,这是维权时一道难迈的坎。
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部分农民工打工时,在公司干了很长时间,发生纠纷时,却得不到公司的承认,往往称不是本公司员工。即使签了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一式两份,劳资双方各执一份,然而现实中很多用工单位只签一份,合同只有厂里拿着,这是农民工法律维权的难点。而且,更让农民工吃亏的是,合同内容用工单位随便写,对于合同内容是不是有违法条款,很多打工者并不了解,往往公司让签字就签字。
为了索要工资,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诉讼费、代理费、通讯费等各种花费,耽误时间长不说,产生的误工费还会落家人一通的埋怨。被辞退的其中一位农村妇女说,如此昂贵的维权成本,让他们的维权之路异常艰辛。
同时,由于打工者属于弱势群体,发生劳资纠纷时,有的不良单位,往往找一些社会分子,对农民工进行恐吓,让很多维权者打退堂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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