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童工违法吗童工在法律上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招收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都是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就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依照国家禁止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p>(二)《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二)扣留用人单位的身份证等证件(三)以担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受财物的;(四)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收的其他人员的;(五)招收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的;(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利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的,对每个子女处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罚款;(二)利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工作的,每名儿童罚款300-600元
(3)监护人允许未成年人或儿童从事童工工作,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对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介绍工作的,处以300-600元
(4)对未成年人介绍工作的,处以罚款,根据国务院、各省《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每名童工处以600-1200元的罚款,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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