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工资有协议没有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3-03-12 11:51:02 1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已经拖了四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一年,那么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者不可以主张合法权益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一、工伤赔偿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赔偿的仲裁时效即是指在已经确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的事故伤害经确认为工伤,其在一定的时效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要求工伤赔偿的仲裁请求的时效期间。

二、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结束,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起仲裁;如果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劳动者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三、劳动仲裁申请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也就是说,一旦错过仲裁时效,权利人的胜诉权就被消灭,即丧失了请求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1、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算。

2、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的,应从其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算。

3、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的,应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之日起算。

4、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返还订立劳动合同时收取的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物)的,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

5、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6、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受理。“其他正当理由”包括下列情形:

①发生劳动者生病住院治疗等意外情况的;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进行协商或曾达成和解的;

③人民法院认为可以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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