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工伤未被认定为工伤时,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员工未进行伤残鉴定且用人单位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员工在工伤和职业病方面得到合理的待遇和赔偿。
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而工伤未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员工未进行伤残鉴定,且用人单位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其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这段话指出,在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未进行伤残鉴定且用人单位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职工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是存在的,但具体判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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