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不同级别工伤职工每年领取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规定,五级每年发1.4个月,六级每年发1.2个月,七级每年发0.8个月,八级每年发0.6个月,九级每年发0.4个月,十级每年发0.3个月。如果七至八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则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则按10个月支付。
五级每年发1.4个月,六级每年发1.2个月,七级每年发0.8个月,八级每年发0.6个月,九级每年发0.4个月,十级每年发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
不 同 级 别 工 伤 医 疗 补 助 金 标 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需要接受工伤医疗救治时,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一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地方进行工伤医疗,那么其医疗费用按照该条规定执行。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不同级别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及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时可以获得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相关内容,为工伤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接受工伤医疗救治时,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八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低于20个月,将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低于10个月,将按10个月支付。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因此,《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职工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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