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解决老板拖欠工资的办法有:1,可以双方先协商解决。2、如果无法协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3、投诉无效的,劳动者可以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直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
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自己的基本资料,然后去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公司的行为已违反法律的,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一)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二)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四)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老板不给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先跟老板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给,可以携带材料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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