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顶山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全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渡和海船船员管理系统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七、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三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的公告》第二条
7.《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
二、平顶山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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