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员主要做什么
船员管理规定要求船员具备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培训和考试,同时单位也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根据所提供的船员管理规定,船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考试,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或者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从事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专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船员管理规定要求船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同时单位也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确保其具备相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船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船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涵盖了广泛的任务和责任。作为船员,他们负责船舶的操作和维护,确保船只安全航行。他们需要参与船舶的装卸货物,保持船舶的清洁和卫生,以及执行船舶的日常维护工作。此外,船员还需要参与紧急情况的处理,如救援行动、火灾事故等。船员还需要遵守船舶相关的法规和规定,确保船舶的合规运营。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团...查看原文
2船员工资怎么算
对于常年工作在船上的船员,很多人认为他们远离陆地和家乡,应该得到的工资要比普通人高。按照能查到的数据来看,工资的幅度也不会比普通人高出很多,工资的核算也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现行最常用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奖金,没交税之前算税前工资,缴纳了五险一金后的工资属于税后工资。一般一个月内没有特殊的请假和缺勤,基本工资是要照常发放的,不会有扣除情况,当然也是要看各个公司规定的不同。但是有一些情况是可以多拿工资的,大家比较了解的是节假日工作可以拿3倍工资,这也是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就规定了包括节假日三倍工资以内的三种情况,另外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休息的时间还安排工作又不安排补休的,这种情况单位要支付2倍工资,另一种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单位要支付1.5倍的工资。同样法律也规定了不用工作也依法获得工资的情况,人们最熟知的就是带薪年假制度了,每个公司都有或长或短的带薪年假,当然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是不算入年假里面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年假的长短与职工的工龄有直接的关系,工龄在十年以下的享受五天的带薪年假,工龄在十年到二十年之间的职工享受十天...查看原文
3船员的船舶优先权范围有哪些
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查看原文
4船员遇险船东该给多少赔偿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先经过依法鉴定判断赔偿金额。...查看原文
5海商法规定船舶上有哪些船员
一、海商法规定船舶上有哪些船员船舶上的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例如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十一条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第三十二条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第三十三条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二、船员投诉有哪些途径船员可以以电话、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陈述等方式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对中国籍船舶投诉事项涉及到船员最低年龄、工资支付、工作和休息时间、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内容的,当事人向上船协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签订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向当地海事法院提请法律诉讼;申请社会公益律师或海员工会、船员协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对投诉涉及中国籍船舶船上工作生活及膳食条件危害船员安全、健康和保安的,以及船员培训与适任、船员证书与资历、船员服务机构与外派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当事人向船舶和机构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投诉。投诉涉及外国籍船舶的,当事人向船...查看原文
6应申请办理和使用船员证的船员有哪些
以下船员应申请办理和使用海员证: (一)国际航线船舶上工作的船员; (二)特殊航线船舶上工作的船员,特殊航线是指中国内地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航线,中国大陆至台湾地区航线,以及通航的国际河流段; (三)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查看原文
7被扣船舶船员如何申请下船
一、被扣船舶船员如何申请下船因船舶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六)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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