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也就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可以组织各项验收,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竣工五方主体质量验收:施工单位先将竣工资料做好,先进行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五方主体对所建房屋进行质量验收。
(二)质监站验收:由地方质监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到质监站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五方主体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料检查,之后在认为资料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时间对建设单位所建房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部门将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提交到建委,建设单位在建委处领取《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每个单体5份,三正两副。
(三)专项验收:主要有规划、绿化、消防、环保、交警、防雷、人防、卫生、土地复核验收,下面分项介绍:
1、规划验收:施工完成后,勘测院对所建房屋进行竣工测量,对照规划报批图纸,查看有无与规划报批不一致问题,若无,则由规划部门发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绿化验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绿地测量单位,对所建房屋的绿地率进行复核,与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核对,若没有问题,则发放《绿化审查意见书》。
3、消防验收:所建房屋通上正式水、正式电之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联动调试,若无问题,先进行消防试水,试水通过后,报消防验收部门备案并抽签验收(杭州2009年5月1日起抽签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验收:应首先完成排水接管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卫生验收,验收后发放《三同时验收意见》。
5、交警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车位和标志标线的施工后报交警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交警验收意见》。
6、防雷验收:项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所建房屋进行防雷测试,测试通过后,将测试报告和其他资料交由当地气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防雷验收合格证书》。
7、人防验收:地下室完成后,建设单位将需要验收的资料整理好提交到人防办,现场验收合格后,发放《人防工程验收意见》、《平时使用证》、人防红线图(房屋测绘用)。
8、卫生验收:办理好排水接管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后,可办理卫生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卫生验收意见》。
9、土地复核验收:房产测绘正式成果取得后,委托有资质的土地测绘单位进行土地测绘,后由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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