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遭遇拖欠工资,可以和单位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索要工资。
一、欠薪单位半年没发工资怎么办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打工不给工资应该怎么办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时,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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