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拖欠工资的,发包方要承担先行清偿拖欠的工资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发包方要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如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发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一、工程转让合同怎么签卖转让合同
在工程越来越庞大和复杂的发展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工程承包方选择把部分非主体的工程分包转让给其他团队完成。在此情况下,双方签订工程承包转让合同是较为稳妥的做法。工程承包转让合同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期限、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内容。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承包方必须在经过发包方同意的前提下才可向第三人分包转让,且第三人必须具备相关工程的资质。第三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得再次分包。
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
工程发包方的责任:(1)办证责任。(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3)三通一平责任。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4)物资保证责任。(5)经费保证责任。(6)技术保证责任。(7)施工监督责任。(8)误工赔偿责任。(9)验收结算责任。(10)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承包方的责任:(1)施工准备责任。(2)物资准备责任。(3)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施工计划。(4)工程质量责任。(5)工程保管责任。(6)工程交付责任。(7)竣工验收责任。(8)工程保修责任。(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10)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三、甲方可以直接分包吗
甲方是不可以直接分包的,直接分包不符合法律法规。分包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承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总承包方有权拒绝或采用施工单位推荐的分包商。合法分包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性分包,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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