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上对你病情发生的时间和你真实病情也就是病例卡上的时间不一致的话,你可以向作出工伤认定书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就是劳动局,如果是因为他们的原因致使错误的发生,你可以申请复议。
只要你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都是可以向劳动局的上一级单位行政单位申请复议的,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你的工伤进行重新认定。你也可以要求劳动局出个证明或者裁定,说明这个日期出错了,应该是某年某月这样子就可以了。
一、工伤不认定怎么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不予认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总的来说,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
二、工作中受伤应当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工伤发生30日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局申报工伤。2、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局申报工伤。3、向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4、需要向劳动局提供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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