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时间写错了可以改,可经主管医生自己修改。除此之外,医生没有权利擅自改动。特别是急诊病人,疑难病和手术患者的病历档案,一定要保持原始情况,以备以后查阅使用,以及继续治療或转院时查证。特别是有可能发生医患矛盾纠纷的材料,更需保持原件。相关法律还规定修改错字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可见,修改病历是被允许的。
一、归档后电子病历可以修改吗
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电子病历应当设置归档状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适时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疗机构医务部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否则可能影响病历真实性的认定。
二、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材料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规定为:
1、住院病人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咨询意见、上级医生查房记录等病历原件;
2、住院病人的住院志愿、体温单、医嘱单、实验室检查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原件;
3、抢救急危病人,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病历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物品、血液、药物等实物,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其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材料。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