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扣除。社保对于产假工资以及生育津贴,一般只能享受其一。对于已经发放产假工资,如果生育津贴超过产假工资,单位需要将多出的部分发给你,如果生育津贴少于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多出的部分不予退还给单位。社保能满足您的最基础保障,建议您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适当的选择商业保险做补充,使您享受更加全面的保障。
第四十八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注意:本规定中“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包含了着女职工的奖金;“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也包含着女职工的奖金。如果扣除了奖金,女职工产假享受的工资,肯定就会比产假之前要低,就不符合本条规定精神。
2、《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虽然没有把“奖金”明确列出来。
全文6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