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吗?
时间:2023-08-07 08:35:54 3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不能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司拖欠工资公司会倒闭吗

公司可能会倒闭,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是因为公司的债务过重,无力支付职工工资造成的,公司就有可能会破产。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一般情况下申请破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破产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所以只要符合申请破产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破产。公司欠薪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清理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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