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得知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300%计算;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本人的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 残 赔 偿 工 资 标 准 的 差 异 化 计 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对于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情况,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因此,在计算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时,需要根据个人工资情况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本人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在计算工伤期间工资标准时,需要根据个人工资情况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