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依法对造成进口国产业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的调查,是以反倾销法为依据、立足于进口国产业及其生产者的利益,维护正常国际贸易秩序和国内市场公平。
一、商品倾销认定的条件
商品倾销认定的条件为:
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反倾销调查期限是多久
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反倾销调查属于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对外贸易法》规定,国家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反倾销调查的最长期限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内。
三、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什么意思
1、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2、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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