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什么是不定期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我国劳动法并未对不定期劳动合同作出明文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定期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期满后,未重新订立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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