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有一些家族式的企业发生了不少工伤和劳动纠纷,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近日提醒:亲戚熟人之间用工,也都要签订劳动合同。
去年资阳农民工黄X在表兄弟开办的橱柜厂务工时,考虑到他们是亲戚,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的是,黄X在安装橱柜时受伤。事发后,黄X多次协商赔偿无果,他不得不上诉到法院与表兄弟对簿公堂。近日在郫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黄X最终拿到了各种赔偿款39000元。
据了解,黄X与黄Y、黄Z是表亲兄弟,两年前,黄Y在成都开办了一家橱柜厂,专门生产橱柜。同时该厂在郫县犀浦设立了一家橱柜专卖店进行销售,该店负责人叫黄Z。
2010年10月5日,消费者刘先生在黄Z专卖店里购买了一套由黄Y生产的橱柜,并要求进行安装。当日下午,黄X和黄Z一同来到刘先生家里安装橱柜,安装现场由黄Z负责,黄X在黄Z技术指导下操作安装时,突然黄X被切割机将其左前臂与左手切伤。随后,黄X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左前臂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后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九级伤残。
雇佣亲戚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怎么办
事发后,黄X找到黄Y、黄Z要求进行赔偿。由于黄Y、黄Z均认为黄X受伤一事应当由对方负责,相互推诿责任,无法达成协议。
今年7月,黄X找到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申请法律援助。受理援助后,该工作站资深律师程律师立即深入调查,收集证据,准备进入诉讼程序。因黄X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受伤系安装橱柜所致,于是程律师向郫县安监局进行了投诉。
随即,郫县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当即对黄X受伤一事进行了调查,并出具了调查笔录,获得了关键证据。为了能够顺利立案,程律师又亲自到资阳市安岳县调取了黄Y、黄Z的身份信息。使得案件的办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指导下,黄X以黄Y、黄Z为共同被告向郫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依法赔偿。
在庭审中,程律师认为,黄X和黄Y、黄Z系表兄弟,黄X虽未与黄Y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与黄Y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黄X工作受伤,他所在的橱柜厂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随即,程律师采取了分而制之的策略,成功瓦解了黄Y与黄Z的攻守同盟,并在庭审之后从法律和人情两方面对其进行了大量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黄Y和黄Z走到了调解桌上,近日在郫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黄X与黄Y、黄Z达成了调解,由黄Y支付15000元赔偿款,黄Z支付24000元赔偿款。黄X最终拿到39000元赔偿款。
谈起此案,法律援助律师程律师有感而发:此案告诫人们,家族式企业在管理上往往不依照《劳动合同法》行事,完全依照老板的旨意行事,经常引发劳务纠纷。即便是家族企业也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签合同有一个君子之约,避免日后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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