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借款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还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同时从第三款可以看出违约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全文4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