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以及利息是否可同时主张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其一,若已于合同文本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事项,那么在履行过程中便无需同时支付违约金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利息,原因在于违约金本身即构成了对对方违约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然而,除非对方未能如约按时支付所应赔付之违约金,在此类情况下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利息。
其二,倘若在合同原本中尚未涉及违约金条款,却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的利息,此种情形属于合理范畴之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标准作出计算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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