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今年初,沈小姐与青浦一食品公司,订立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可谁知好景不长,4月,食品公司就以沈小姐偷窃公司糕点,并对发现其错误的领导出言不逊,在公司中造成恶劣影响为由,对沈小姐作出开除决定。沈小姐不服,向青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未获支持。7月,沈小姐向青浦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公司不能单方面开除员工。
[分析]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经过仅有生产厂长一人目睹,并无其他人旁证,故不能因此断定沈小姐偷了糕饼。而根据有关劳动方面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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