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国庆节加班的所有天数,都能计算加班费,1到3日为法定节假日,4到7日为周末调休。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单位在其余4天安排加班的,则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或安排调休。
北京国庆节加班费每天应不低于106.67元
小何是某家电商贸公司销售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实际每月还可以拿到销售利润5%的提成。因为节假日是家电销售的旺期,所以小何在2010年国庆节期间加班7天,但家电商贸公司一直没有向小何支付加班费。后来,小何以拖欠加班费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作出裁决后,小何对裁决书中加班费基数和计算标准的认定不认可,小何认为国庆节7天都是节假日,家电商贸公司都应按照300%的标准支付。为此,小何又将家电商贸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
国庆七天长假将至,大部分上班族已经早早安排好了休整计划,但有些岗位性质特殊,部分上班族仍难逃加班。但国庆节加班该拿多少加班费?加班费该如何计算?记者就此采访了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张江洲。
国庆节加班要区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张江洲法官介绍,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国庆节法定节假日共计3天,为每年的10月1日、2日和3日。为方便公民的工作生活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在每年的节假日安排通知中,一般会将十一前后的周六日调整到国庆节之后连休,这样就形成了国庆七天长假,七天长假中有三天法定节假日、四天正常休息日。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标准另行支付加班费;而休息日加班,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调休,那么需要按照200%标准支付加班费。由此可见,国庆七天长假中不同时间段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是不一样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其余四天为正常休息日调休。如果劳动者在2011年国庆节期间加班,首先要确定自己加班的时间点。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和计算方法
张江洲法官介绍,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相关规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首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但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案例中小何因为在合同中就工资标准有约定,所以加班费计算基数为3000元。
计算加班费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加班工资则为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按照2011年1月起北京市执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160元计算,劳动者2011年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当日加班,每天加班费最少160元,10月4日至7日加班,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补休,则每天加班费至少有106.6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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