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如果没有欠条,劳动者有2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一)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二)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拖欠工资怎么起诉?
在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写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不能出现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2、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来违规操作暗地里做出拖欠劳动者工资或应得奖金的行为。
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中有提到类似的问题,意思大概为如果劳动者拿着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去向法院起诉的话,其中不牵涉到其他矛盾关系的话,那么就会被法院视作为拖欠工资,会按照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来受理。
所以对于拖欠工资的案件,劳动者首先应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那么应该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拖欠工资的行为是很容易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失,一般只要存在拖欠的行为,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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