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调整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情况,通常而言,企业的调岗调薪行为能够被法律上所认可,需要满足合理的条件。这种合理性既体现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定或约定上,也体现为赋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一种自主管理行为。但企业的自主管理权不能以侵犯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基础,所以调岗在法律上受到严格的约束。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调岗:
1、员工不胜任工作: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3、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明确、具体并合乎情理地规定或约定了调岗事项:
4、协商一致。此外,企业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岗位。否则,就构成了企业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员工基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协商一致的基本法理,有权予以拒绝。对员工来说,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并不是没有底线的。如果用人单位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合法合理的范围时,员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拒绝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
一、合同期内的工作员工不同意是不是不合适
合同期内岗位调动员工不同意的处理分情况分析:
1、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的要求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的合同中没有约定,公司擅自调岗的,员工有理由拒绝调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调岗降薪的规定
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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