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荣心动机
逞强好胜,自我显示产生违法犯罪动机,是违法犯罪青少年所特有的。这种动机发生在打架斗欧的违法犯罪方面,但也发生在盗窃、抢劫、诈骗、流氓活动方面,甚至发生在与政法公安机关的对抗方面,如有的以进公安局的次数越多越感到光荣、了不起等等。
(2)好奇心动机
所谓好奇心,是指个体遇到新奇的事物或处在新的外界条件下促使个体产生注意,操弄等行为的一种内在力量。好奇心是人类一种天然本性和需要。但有些青少年由于外界不良因素影响,由于自身存在不良因素,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而产生违法犯罪动机。如看了黄色或具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电影、录象,或听了敌台广播,有的青少年想亲身尝试,从而进行流氓、强奸、与敌挂钩等犯罪活动。也有的青少年出于好奇而进行偷窃或放火等违法活动的。
(3)戏虐动机
在生活实践中称为恶作剧。这种动机是在精神空虚,百无聊赖时,为了追求刺激而产生的。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处在只有少量感觉输入的单调环境下容易产生厌烦情绪,以至引起追求刺激的需要。一个道德水平低下,精神生活贫乏的青年就会产生戏虐动机;不良行为后果,最终酿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如累犯黄某,在千胜旅社酗酒后,将拐杖扔向一辆飞驰的卡车,以此作乐,严重防碍公共秩序的安全。此种不顾后果的违法行为,正是出于戏虐动机。
(4)恐惧动机
恐惧动机是在青少年作出了不良行为,被他人知道或揭发时,为了摆脱威胁而产生的。它在违法青年身上,常表现为第二动机。而且,这种动机有明显的情景性。
以上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常见动机,具体到某个犯罪青少年身上,驱使他走向违法犯罪的可能是一种动机,也可能是两种以上的动机,有的是由于某种动机的驱使而进行多种犯罪活动。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动机特征:
(1)与成年犯罪相比,违法犯罪青少年动机具有很大情景性,很容易为诱因所驱使,给人以突发性强,动机简单模糊,很少预谋的感觉。常常因为不入耳的话,一件不顺心的事,一个看不惯的举动,一个极为单纯的欲望而导致异乎寻常的犯罪。
(2)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非法需要往往不只一种,因而产生多种多样的违法犯罪动机,导致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打架、偷窃、抢劫、流氓、强奸、诈骗,五毒具全。
(3)在实施某种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动机很容易发生变化。有两种情况:
一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很容易产生新的违法犯罪动机,甚至向恶性转化。如:有的青少年犯在作案(如偷窃、抢劫、强奸)过程中,遇到事主的呼喊搏斗时,便产生了惟恐被抓获或被伤害的恐怖感,由于防卫机制的作用,便迅速产生了第二犯罪动机,把事主杀害。为了不被公安机关查获,又很快产生了第三犯罪动机毁尸灭迹。有的犯罪青少年在偷窃、抢劫后强奸,然后杀人,也属于这一类的动机变化。
二是如果某种犯罪动机不能在预定的对象实现时,容易转移到其他对象去实现。例如,一个流氓要同另一伙流氓械斗,但并未找到对方。为了
强显胜,便把愤怒发泄到其他对象身上。一见到人就打,沿途见到东西就砸,一发现需要的东西就抢。有的犯罪青少年在打架斗欧时凶残地伤害无辜者,也属于这种情况。
(4)在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有反复的动机斗争,并非徒然变坏的。
因此,研究违法犯罪青少年犯罪的动机,采取相应的对策,制止犯罪势头,是今后一段时间司法工作者和理论研究者的任务。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情感特征: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极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观念糊涂,甚至到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地步。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错误认识可归纳为:两大精神支柱,三种错误观念。即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和剥削阶级的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亡命徒式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其特征表现为:
(1)情感倾向性同一般青少年比较是爱憎颠倒、好恶颠倒。
他们往往缺乏对别人起码的尊重和同情心,甚至把自己的一时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基础上。有的用气枪打人取乐,有的拿别人的肉体试刀开心,有的为把别人打出血而感到高兴,有的看见被偷的人哭哭啼啼的样子觉得好玩。
(2)在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违法犯罪青少年极易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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