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情感特征。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情感特征:
违法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极低,对道德、法纪的认识愚昧无知、观念糊涂,甚至到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地步。违法犯罪青少年的错误认识可归纳为:两大精神支柱,三种错误观念。即封建主义的哥们义气和剥削阶级的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亡命徒式的英雄观、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其特征表现为:
(1)情感倾向性同一般青少年比较是爱憎颠倒、好恶颠倒。
他们往往缺乏对别人起码的尊重和同情心,甚至把自己的一时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基础上。有的用气枪打人取乐,有的拿别人的肉体试刀开心,有的为把别人打出血而感到高兴,有的看见被偷的人哭哭啼啼的样子觉得好玩。
(2)在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违法犯罪青少年极易感情用事。
他们说:“谁对我好,我就对谁好。”他们所说的“好”是以对他是否有利可图为标准。“哥们的酒杯一端,脑袋掉了也甘心。”三句好话一支烟,就可以把心交给别人。因此,很容易上当、上钩、受骗(特别是女青年),结成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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