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发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违法是违法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
被告人在审判时不满18岁的刑事案件不得公开审理。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和公共出版物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以及可能从未成年人身上推断出的信息。
2。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岁以下为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一般来说,14岁以下的人还处于婴儿期,不具备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根据法律规定,14岁以下的人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以责令其父母或监护人从严管教。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4岁以上16岁以下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范围,即这个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规定的少数犯罪负责,对绝大多数犯罪不负责。这无疑是一个符合未成年人识别和控制能力实际情况的科学体系。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规定中,笔者认为在这一条中,刑法规定了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只对八种严重犯罪负责。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
(1)《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罪,是指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只要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而绑架、撕毁车票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被胁迫、引诱犯罪、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予处罚或者不认为犯罪。(三)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以欺负他人、欺负他人、以语言威胁他人、使用轻微暴力等手段,强行索取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或者财物的,不得认定为犯罪。(四)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刚达到或者超过“数额巨大”标准,其他情节轻微,是初犯或者偶犯的;如果他的亲属不要求被告人因盗窃其近亲属的财产而定罪处罚,他可能不被认为是犯罪。
3。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我国刑事立法的刑事责任年龄来看,我国刑法认为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处罚不应以犯罪数、刑期为依据,而应以犯罪的量刑为依据。对未成年人的处罚是否得当,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未来的生活,而且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对未成年人本身的惩罚。因此,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应从教育、缓刑、救助等方面入手,正确判断刑罚,以达到教育、救助、改造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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